凤县精神文明办
承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协调、指导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街道(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凤县的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协调驻区中央、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各街道、各单位、企事业单位按照凤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总结、推行、交流凤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荐、表扬先进典型。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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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凤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设计并组织开展凤县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负责制定凤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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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创建处
组织协调凤县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市民反映的问题。
负责制定凤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
负责制定凤县文明城市创建规划和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具体创建项目方案,培训、指导、督促、检查、服务各相关单位的创建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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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明指导处
指导凤县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
总结推广凤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典型,组织开展凤县性的文明乡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负责制定凤县文明乡风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