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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粮食局

负责天津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制定天津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天津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负责全社会粮食行业的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承担天津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提出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承担天津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责任;负责天津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指导和帮助解决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粮食供给;建立省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
承办天津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购销调控处 督促和指导天津部队、灾区、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天津粮食收购和订单粮食工作。
    拟定天津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以及收购和销售计划,并督促实施。监督控制天津粮食库存安全线。
    负责天津全社会粮食经营统计工作。
  • 财务审计处 组织督促天津企业逐步消化历年形成的已经国家审计部门核定的政策性亏损。
    监督天津粮食收购、调销资金的使用,负责做好省、市级储备粮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和支付。
    负责天津粮食相关补贴的拨付、清算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粮食仓储、流通设施建设资金,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粮食风险基金。
    负责天津粮食局机关经费管理。
  • 政治处 负责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承担本系统劳动工资报表资料统计。
    负责天津粮食局机关和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指导天津粮食局直属单位职工再就业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