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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省直机关工委

完成新疆省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领导新疆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共青团工委和妇工委的工作。
指导新疆省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协调省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领导新疆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厅局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下属机构

  • 组织部 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
    组织实施新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
    负责新疆党内年报统计和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接转组织关系。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
    制定新疆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 纪工委 受理新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查处、审理新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重要案件,按照规定范围,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新疆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
    负责新疆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 宣传部 对新疆省直机关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指导,培养树立典型,交流推广经验。
    根据新疆形势发展需要,适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新疆省直机关“普法”和形势任务宣传教育。
    组织指导新疆省直机关“文明机关”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