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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直机关工委

指导山东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处级干部的理论培训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指导山东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向省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负责山东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
领导山东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厅局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山东工委行政事务及处(室)履行职责的协调工作,协助工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承担山东工委会议和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
    负责山东工委文秘、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和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政务信息工作。
    起草山东全委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起草、修订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起草并组织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督促检查年度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处室间的业务活动。
  • 宣传部 对山东省直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安排部署。
    组织指导山东省直机关“文明机关”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山东省直机关“普法”和形势任务宣传教育。
    根据山东形势发展需要,适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 纪工委 负责山东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山东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
    查处、审理山东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重要案件,按照规定范围,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
    受理山东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