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监察局(监察室)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永福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管永福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永福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永福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规章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永福县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纪、政纪规定。检查、调查永福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的内容,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参与制定本市有关行政规定。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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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会同永福县有关部门,负责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负责永福县委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永福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会同永福县有关部门,负责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承办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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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分析永福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负责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永福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综合协调永福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综合协调应由永福县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处理,指导、督办乡镇(街道)和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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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永福县纪委、监察局及永福县纪委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室及派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永福县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
负责永福县委局机关网络技术保障和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组织协调永福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社科理论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
负责永福县市级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