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监察局
按照规定权限,拟定或参与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
考察审核各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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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室
承办市局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本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审理本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市局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
指导南湖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
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本委(局)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及对市局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作出复查决定的异议申诉等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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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室(举报中心)
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受理对南湖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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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监督管理室
督促南湖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
负责对重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
督促办理上级及本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向上级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受理、分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