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盐业局
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灵川县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灵川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灵川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负责灵川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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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承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对灵川县制盐工业企业生产、质量、劳动安全等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拟订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对盐资源开发、制盐及盐化工建设、技改项目实施项目审核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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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处
拟订灵川县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灵川县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负责灵川县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灵川县食盐批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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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处
编制灵川县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灵川县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灵川县盐业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