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电子工业局
归口管理全国电子信息技术与系统的推广应用,与国家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国民经济信息化装备政策。编制兴安县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国家重点信息系统的建设。
承担国务院交办事项。
组织协调兴安县电子行业高新技术、基础技术、大生产技术的研究、攻关、开发以及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工作。组织电子行业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组织制订电子行业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指导电子行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电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经济运行与体制改革司
协同兴安县有关部门培育电子产品市场和电子产品的进口以及国际招标、投标的组织协调。
负责管理兴安县电子行业的信息统计工作。
制订兴安县电子行业的生产发展目标,组织编制重点产品、热门产品的年度生产计划。
指导兴安县行业的体制改革及企业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和股份制试点工作。
-
科技与质量监督司
组织兴安县科研开发体系的建设、调整。
指导兴安县电子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和智力引进工作。
组织编制兴安县电子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专项计划,负责重点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及协调、监督,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工作。
指导兴安县电子行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军工电子质量保证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
-
办公厅
指导兴安县电子行业宣传工作。
负责兴安县电子工业局领导的秘书工作以及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新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负责综合兴安县电子工业局协调部机关政务工作,保障部机关的有效运转。
负责兴安县电子工业局财务、基建房产等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