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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开展石峰区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族卫生素质。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为石峰区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
开展石峰区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组织检查和进行卫生效果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指导、督促检查石峰区重点行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下属机构

  • 市教育局 配合石峰区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疾病防治工作,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
    改善石峰区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提高石峰区教师队伍健康教育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
  • 市环保局 组织编制石峰区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落实城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
    预防和控制石峰区环境污染,加强医疗、屠宰场等单位的污水、废物治理。
    指导石峰区各镇区开展创建卫生镇环保指标的落实。
    制定石峰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 市卫生局 协助石峰区地方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协助石峰区有关部门对救灾、防治重大疫情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与紧急调度。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医疗单位的医疗、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负责制定石峰区爱国卫生有关政策、规章和标准,组织开展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和爱国卫生效果评价。
    做好石峰区社区卫生保健规划和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