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渔政局
协助签发产品检验合格证、核发渔业船舶登记证、核发渔业船舶牌照等工作,并指导阳朔县渔政、渔检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负责阳朔县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协助省渔政局、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对在阳朔县建造、修理、航行作业的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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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科
负责阳朔县渔政局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负责阳朔县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及农业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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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加工科
指导协调水产品和渔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负责阳朔县渔政局组织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渔业产业化,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参与研究拟定渔业产业化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计划;
承办渔业涉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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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阳朔县渔政局对外联系;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
综合阳朔县渔业和渔业经济工作情况,起草渔业综合性文件、组织学习;
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