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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水利厅

负责河南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大中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河南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组织、指导河南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大江、大河、河口和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级以上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河南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河南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河南水资源公报。
负责河南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下属机构

  • 规划计划处 编制、审查河南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拟订河南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负责河南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
    负责河南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
  •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负责河南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指导河南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
    组织制定河南水利行业省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河南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
  • 水资源处 指导河南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
    按规定核准河南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
    指导河南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指导水务一体化工作。
    指导河南水功能区划定、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