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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水产局

负责象山区水产局总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全体会和有关业务工作会议的材料、会务及组织工作,督查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
协调象山区水产局各科站的工作并负责催办查办。
草拟象山区水产局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提报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审查并协调组织实施。
负责象山区水产局行政事务、车辆管理使用。

下属机构

  • 产业发展处 负责象山区渔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渔业种苗、饲料、渔药、渔机具、加工品等标准制定。
    承担象山区水产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象山区水产大县、水产板块和精养鱼池改造等重大项目管理,会同计财处安排项目资金工作。
    研究提出象山区水产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象山区渔业生产、加工、流通和结构调整。
  • 渔政处 组织实施象山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
    指导象山区渔业环境监测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渔业纠纷和渔业污染事故。
    负责象山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象山区涉水工程对渔业资源影响的环境评价和资源补偿工作。
  • 船检港监管理处 负责依法检验象山区各类渔船及船用产品、审查渔船设计、建造资格。
    负责监督检查象山区有关规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港监督、渔船检验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渔港水域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负责组织开展象山区渔业互助保险、渔业机动渔船燃油补贴管理、渔港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渔业捕捞许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