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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气象局

组织开展象山区各类气象科技技术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象山区气象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负责对象山区行政区域内气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发放审核意见书。具体负责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象山区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象山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下属机构

  • 气象减灾科 承办象山区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和变更工作。
    承担象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的日常工作。依法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管理,承担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象山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与协调。
    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
  • 气象台 负责象山区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综合自动气象站探测数据质量控制。
    负责象山区气象设施维修等工作。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等。
    承担象山区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及气候变化监测诊断、气候预测、气候资料、气候区划、气候评价以及相关决策服务、公众服务工作。
    完成象山区气象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气象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象山区农业、生态、旅游、交通、能源等专业气象服务工作。
    承担象山区专业服务产品开发、气象科普宣传、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讲座培训、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开展气候资源的分析、评估和研究。开展气象信息咨询服务。
    承担象山区气象影视制作等媒体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站日常维护。
    承担象山区地方政府对气象服务工作的有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