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民革
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
调动兴安县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事业贡献力量,表扬先进,推广先进经验;
教育兴安县党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决同违法犯罪和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行为作斗争;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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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兴安县基层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并加强与基层党政领导的联系。
制订兴安县妇委会工作计划,负责开展妇委会的相关调研和活动。
遵照兴安县民革党章和民革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负责兴安县党员来信来访的接待并帮助做好协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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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结合形势,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兴安县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在党员中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制订兴安县民革宣传部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兴安县委会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导会务活动和党员中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基层组织的先进经验。
加强兴安县信息工作和统战系统同舟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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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部
做好“两会”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征集、整理、汇编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提案、议案的办复、落实情况。
制定兴安县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和社会服务活动。
认真履行兴安县参政议政职能,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有关的参政议政工作会议及战略研讨、科技考察、决策论证等活动,积极建言献策。
制定兴安县社会服务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各基层支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不断探索社会服务新领域、新途径、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