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民政局
负责渭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负责渭滨区全市街(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名使用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
提出加强和改进渭滨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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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处
组织协调渭滨区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承担渭滨区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负责渭滨区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承担渭滨区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发证和烈士褒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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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承办渭滨区民政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渭滨区民政法制宣传工作。
负责渭滨区民政局系统的工、青、妇工作。
负责渭滨区民政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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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统筹协调渭滨区慈善工作,组织实施募捐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承担渭滨区对口扶贫支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局系统三防工作和人防工程管理工作。
会同渭滨区有关部门拟定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协调渭滨区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