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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民政局

负责镇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承办镇赉县委、镇赉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镇赉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镇赉县全市街(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名使用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

下属机构

  • 优抚处 承担镇赉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负责镇赉县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承担镇赉县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发证和烈士褒扬工作。
    指导镇赉县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承担镇赉县民政法制宣传工作。
    负责镇赉县民政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镇赉县民政局系统的工、青、妇工作。
    负责镇赉县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 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承担镇赉县对口扶贫支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局系统三防工作和人防工程管理工作。
    会同镇赉县有关部门拟定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协调镇赉县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负责镇赉县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