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负责桓仁满族自治县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指导优抚桓仁满族自治县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负责推进桓仁满族自治县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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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负责桓仁满族自治县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会同桓仁满族自治县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产救助。
组织拟订促进桓仁满族自治县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统筹协调桓仁满族自治县慈善工作,组织实施募捐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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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承担桓仁满族自治县本级民政事业经费专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负责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
承担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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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处
承担桓仁满族自治县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发证和烈士褒扬工作。
指导桓仁满族自治县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桓仁满族自治县“五老人员”的补助、优待工作和民政部门代管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组织协调桓仁满族自治县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