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民政局
负责组织、协调临河区城乡救灾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捐赠管理工作,接收、管理和分配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负责推进临河区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临河区军队(含武警部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复员干部、退役士兵、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军供站、军休所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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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处
承担临河区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组织协调临河区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负责临河区“五老人员”的补助、优待工作和民政部门代管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指导临河区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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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负责拟订临河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临河区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临河区民政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
承担临河区本级民政事业经费专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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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会同临河区有关部门拟定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统筹协调临河区慈善工作,组织实施募捐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组织拟订促进临河区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会同临河区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产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