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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政厅

负责组织、协调广西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省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负责广西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负责管理广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负责广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下属机构

  • 救灾处 组织广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指导广西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广西救灾捐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减灾规划。
    承办广西灾情核查和统一上报、发布工作。
    拟订广西救灾工作政策。
  • 社会救助处 拟订广西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
    参与拟订广西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拟订广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承办中央、广西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 优抚处 承担广西伤残军人标准及调级换证的审批工作。
    承担广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承担广西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立项审核工作。
    承担广西拥军及“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抚恤、补助、优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