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武装部
协助灌阳县民政和有关部门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负责灌阳县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干部的管理。
积极配合地方中心,完成灌阳县党委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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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科
协助灌阳县有关部门做好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拟制灌阳县民兵军事训练计划、筹备训练器材,组织民兵军事训练和业务理论学习,完成上级部署的训练任务,检查指导基层军事训练和院校的军事训练。
负责灌阳县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和整顿,督促检查民兵组织落实,搞好民兵实力和预备役及地方军队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在部统一安排和灌阳县地方有关部门协助下,具体负责征兵、招收飞行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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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科
负责灌阳县武装部公文打印、编号、收发、传阅、销毁、存档和立卷等工作。严守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负责灌阳县武装部经费管理、使用和物质保障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定期向部领导汇报各种经费的收支情况。
负责灌阳县武装部被服装具、粮秣的计划、购置、发放和管理。
认真管理好灌阳县武装部的营产营具、物资、水电、车辆和油料。建立健全油料消耗、物资进出、水电收费等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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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科
协助灌阳县有关部门做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拥军优属工作,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灌阳县民兵、预备役的政治教育,搞好民兵执勤、训练和战时的政治思想工作。
抓好灌阳县全民教育,协同地方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民国防教育的规划、计划、实施方法、内容,具体组织实施教育。
贯彻执行灌阳县党的干部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专武干部的教养教育、选拔调配考核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