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湖北

湖北档案局

提出湖北鉴定档案原则和标准、研究、审查有关档案的保管价值、保管期限等方面的问题,监督档案文件的销毁。
负责湖北档案史料的编研、出版与公布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湖北实际,制订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接收、征集并保管湖北的各门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下属机构

  • 档案管理科 参与对科研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接收湖北内的档案。
    建立湖北档案目录微机中心。
    负责编制湖北档案保护技术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业务法规科 负责湖北各类档案馆(室)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技术指导。负责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
    研究制订湖北档案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全市档案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宣传、贯彻湖北档案工作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市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法案件。
    负责对湖北各级各类档案馆、党政机关、群团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 编研科 参与湖北编史修志工作 。
    负责湖北社会上各门类、各载体档案的征集、捐赠、寄存、托管工作。
    组织湖北档案馆藏各门类档案、资料的编研和全市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湖北档案史料的公布和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