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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林业局(厅)

组织、指导内蒙古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引用外资项目和外事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内蒙古林业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组织、指导、协调内蒙古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比表彰工作。
拟定内蒙古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湿地保护处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内蒙古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会同内蒙古有关部门拟定湿地保护规划、提出重要湿地名录和保护范围。
    按规定承担内蒙古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内蒙古湿地资源普查和湿地资源调查,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发布湿地资源状况公报。
  • 规划财务处 研究提出内蒙古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
    组织拟定内蒙古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指导内蒙古林业基本建设。
    负责内蒙古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
  • 资源和林政处 指导内蒙古林政管理队伍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负责内蒙古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调查统计。
    编制内蒙古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
    管理、监督内蒙古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