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业局(厅)
制定西藏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拟定林业质量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制定西藏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西藏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西藏湿地保护;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审批。
组织、指导西藏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引用外资项目和外事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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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绿化处
组织指导西藏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发展。
组织、指导西藏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审定林业良种。
组织、指导西藏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并检查验收。
协调指导西藏山区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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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处
组织开展西藏湿地资源普查和湿地资源调查,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发布湿地资源状况公报。
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在西藏的履约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西藏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会同西藏有关部门拟定湿地保护规划、提出重要湿地名录和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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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处
负责西藏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
管理林业资金、自有资金和其他资金。
研究提出西藏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
筹集和管理西藏林业基金,监督西藏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