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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林业局(厅)

拟定广东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广东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依法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组织、指导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和管理;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
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森林案件;指导广东森林公安、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广东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负责广东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林业基金,监督广东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处 组织拟定广东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广东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
    筹集和管理广东林业基金,监督广东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
    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 造林绿化处 指导广东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指导广东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发展。
    协调指导广东山区综合开发。
    承担广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湿地保护处 会同广东有关部门拟定湿地保护规划、提出重要湿地名录和保护范围。
    组织开展广东湿地资源普查和湿地资源调查,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发布湿地资源状况公报。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广东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按规定承担广东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