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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林业局

组织开展花都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花都区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花都区林业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规划花都区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研究拟定花都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花都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花都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下属机构

  • 资源林政法规股 承担花都区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负责调查、调处花都区辖区内的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案件,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组织花都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消长监测和统计。
    指导花都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花都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 计划财务股 申报花都区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建立林业项目库。
    管理花都区林业资金,监督花都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研究提出花都区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综合规划及年度计划。
    配合做好对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 政工股 承办指导花都区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拟定花都区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花都区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花都区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