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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林业局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永春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永春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永春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永春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永春县林业基本建设。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永春县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永春县林业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规划永春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下属机构

  • 政工股 负责永春县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拟定永春县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永春县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永春县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 计划财务股 承办永春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社会保险工作。
    配合做好对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研究提出永春县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综合规划及年度计划。
    管理永春县林业资金,监督永春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资源林政法规股 监督永春县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
    监督永春县林木和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和加工。
    指导永春县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永春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负责调查、调处永春县辖区内的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案件,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