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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协调并审核海南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各部门市、区事权划分。审核和调整区级机关机构设置。
和市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
审核海南直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其他行政机构。
拟订海南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区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区(含新区,下同)、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行政机构编制处 审核海南各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区属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分配和调整海南行政编制、行政执法专项编制、行政管理类事业编制。
    协调并审核海南市直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市、区事权划分。
    审核海南市直机关(政法部门除外)各部门(含其派出机构)、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及其他行使行政职能机构的机构编制事项。
  • 行政审批管理处 指导区政府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事项管理工作。
    指导并审查海南政府部门拟订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办法,指导并规范行政服务的提供和实施。
    建立海南动态调整机制,对海南政府各部门申请增加、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审查。
    定期清理海南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及其他职能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 政策体改处 拟订海南政法部门体制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起草海南综合性文稿,组织、审核机构编制信息宣传文稿,组编信息简报。协调议案、提案的答复工作。
    起草海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政策解释和行政复议工作。
    组织拟订海南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参与拟订专项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