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研究制定雷波县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督促物业服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雷波县治大院的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雷波县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雷波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雷波县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雷波县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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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负责雷波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负责雷波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制度、规定,牵头组织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检查、督促、协调院内各单位、大院各保卫力量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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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办公用房建设规划和用地规划,
负责1}机关事务管理雷波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建设和维修工作。
负责雷波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
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大、中修专项维修资金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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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处
雷波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的职责分工。
雷波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房屋的日常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由雷波县机关事务局负责。
雷波县机关事务局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雷波县机关事务局参与前期工作和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