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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威信县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威信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
指导、协调、推进威信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威信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对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负责威信县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基建经费的管理;承办部分市级机关日常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对威信县政府采购中心的日常管理,并依法督促其规范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下属机构

  •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威信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标准,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威信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标准、推进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会同威信县有关部门对市级公共机构办公楼宇节能技改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并指导开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节能技改。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同威信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推进威信县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威信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按规定承担威信县市级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产权转让等事宜的审核工作。
    承担威信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权证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负责威信县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及局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 服务监管处 拟定威信县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协调威信县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指导威信县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处理、协调服务购买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负责威信县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国有资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