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无线电管理局
指导、协调无线电监测和涉外无线电管理的有关事项。
负责维护原州区无线电波秩序,管理原州区电磁环境,协调处理原州区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负责原州区边界地区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及过界车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管理;负责承办外国驻深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人士在原州区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的管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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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
研究起草原州区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原州区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组织制定并实施原州区相关立法规划和计划。
负责受理原州区无线电管理违章举报、投诉及信访,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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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站管理处
依法开展原州区无线电台(站)设置、呼号指配等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并实施监管。
负责编制原州区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布局规划,拟定包括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重点台站等在内的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原州区相关无线电协会和业余无线电发展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负责贯彻原州区国家关于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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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依法组织推进原州区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原州区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
负责原州区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负责原州区无线电管理局、站财务计划、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