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西 桂林 资源县

资源县无线电管理局

负责资源县边界地区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及过界车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管理;负责承办外国驻深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人士在资源县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的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资源县相关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无线电监测和涉外无线电管理的有关事项。
负责维护资源县无线电波秩序,管理资源县电磁环境,协调处理资源县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资源县无线电管理局、站财务计划、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
    负责资源县无线电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编制和督办。
    负责资源县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
    负责资源县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 台站管理处 负责资源县相关无线电协会和业余无线电发展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负责贯彻资源县国家关于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负责编制资源县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布局规划,拟定包括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重点台站等在内的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
    依法开展资源县无线电台(站)设置、呼号指配等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并实施监管。
  • 监督检查处 负责受理资源县无线电管理违章举报、投诉及信访,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和纠纷。
    负责贯彻资源县无线电管理局各级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资源县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组织制定并实施资源县相关立法规划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