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无线电管理局
负责象山区边界地区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及过界车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管理;负责承办外国驻深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人士在象山区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的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象山区相关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无线电监测和涉外无线电管理的有关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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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协调处理象山区无线电管理局日常工作和文秘、信息、公务接待、档案、纪要、保密、督查。组织实施内外部宣传报道。
负责象山区无线电管理局、站财务计划、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
负责象山区无线电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编制和督办。
负责象山区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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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站管理处
牵头拟定象山区无线电检测技术设施的发展规划,指导检测设施的建设。
负责象山区相关无线电协会和业余无线电发展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负责贯彻象山区国家关于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负责编制象山区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布局规划,拟定包括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重点台站等在内的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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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
组织开展象山区无线电专项检查。
负责受理象山区无线电管理违章举报、投诉及信访,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和纠纷。
负责贯彻象山区无线电管理局各级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象山区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