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旅游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永福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永福县旅游业发展,指导区县旅游工作。
推动永福县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境外、外埠驻本市旅游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签证的管理。承担特种旅游相关工作。
拟订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永福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本市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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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处
负责永福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监控系统建设、等级评定和日常管理、指导景区提升改造。
负责编制永福县旅游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区、县旅游规划。
指导景区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推动休闲度假工作。
承担永福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及相关公共资源整合、公共设施建设、永福县旅游项目信息库建设、指导重点旅游区域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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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编制永福县旅游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责任分解、撰写工作总结。
承担永福县行业旅游安全监管、督导、培训,指导旅游行业应急救援工作。承办永福县旅游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承担永福县旅游局行政(局党组)日常工作处理及综合事务协调。
负责编制永福县旅游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承担学习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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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实施永福县旅游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负责永福县旅游体制改革政策研究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国家、本市相关旅游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研究起草永福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永福县旅游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