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文物局
审核、申报新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研究处理新泰市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新泰市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
承担新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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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管理处
组织审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与新泰市有关单位组织审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工作。
承办新泰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核、申报工作。
研究拟定新泰市有关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新泰市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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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管理处
审查重要陈列设计方案。
指导新泰市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审核新泰市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方案。
负责编制新泰市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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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新泰市文物局机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负责新泰市文物局秘书事务工作。
负责新泰市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起草新泰市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