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文物局
负责北戴河区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承担北戴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审核、申报北戴河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下属机构
-
文物管理处
组织审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与北戴河区有关单位组织审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北戴河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建立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
承办北戴河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核、申报工作。
管理北戴河区文物考古的调查、勘探和发掘,负责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的审核、申报和文物勘探单位资格的审定、考核,审核、审批涉及文物保护的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北戴河区考古勘探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
博物馆管理处
审查重要陈列设计方案。
负责组织北戴河区文物学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宣传和推广工作。
指导北戴河区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组织和管理北戴河区的文物外展工作,负责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
-
办公室
负责北戴河区文物局机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负责北戴河区文物局机关政务运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督查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负责北戴河区文物局秘书事务工作。
负责管理北戴河区文物局机关行政经费的开支,负责机关财产、设备的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以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