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云南 昭通 鲁甸县

鲁甸县文化局

拟订鲁甸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拟订鲁甸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拟订鲁甸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以及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工作。
承办鲁甸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起草鲁甸县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重要文稿。
    拟订鲁甸县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起草鲁甸县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鲁甸县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市场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 演出艺术发展处 负责扶持鲁甸县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化艺术演出团体,指导文化艺术演出团体的创作与生产。
    对鲁甸县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鲁甸县文化艺术演出团体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演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拟订鲁甸县演艺业发展和科研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 综合业务安全处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对鲁甸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负责鲁甸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接待、受理、交办、督办等工作。
    负责接待办理鲁甸县群众来信和来访工作。
    负责鲁甸县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及市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