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文化局
承办新泰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新泰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活动。
依法对新泰市文化艺术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文化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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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安全处
负责接待办理新泰市群众来信和来访工作。
负责新泰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接待、受理、交办、督办等工作。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对新泰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负责新泰市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及市场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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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艺术发展处
负责新泰市文化艺术演出团体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演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对新泰市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扶持新泰市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化艺术演出团体,指导文化艺术演出团体的创作与生产。
拟订新泰市演艺业发展和科研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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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承担新泰市文化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起草新泰市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起草新泰市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重要文稿。
承担新泰市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