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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市文化局

拟订普兰店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普兰店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拟订普兰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拟订普兰店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以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起草普兰店市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重要文稿。
    承担普兰店市文化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拟订普兰店市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普兰店市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 综合业务安全处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对普兰店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负责接待办理普兰店市群众来信和来访工作。
    负责普兰店市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及市场监管工作。
    负责普兰店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接待、受理、交办、督办等工作。
  •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普兰店市公共文化事业工作。负责文化科技和科普工作。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普兰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拟订普兰店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普兰店市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设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