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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育厅

会同内蒙古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贯彻执行中央和内蒙古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主管内蒙古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组织拟订内蒙古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内蒙古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
    承担内蒙古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指导内蒙古高校档案、保密工作。
    指导内蒙古高校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
  • 法规处 指导内蒙古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研究内蒙古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
    起草内蒙古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内蒙古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 规划处 拟订内蒙古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规划并指导内蒙古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
    组织审核内蒙古高等学校和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内蒙古高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