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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育厅

综合管理陕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主管陕西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负责陕西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会同陕西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下属机构

  • 规划处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陕西高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
    组织审核陕西高等学校和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
    承担规划并指导陕西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
    拟订陕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法规处 承担陕西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起草陕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研究陕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
    指导陕西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 办公室 指导陕西高校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
    指导陕西高校档案、保密工作。
    承担陕西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陕西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