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西 桂林 灵川县

灵川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具体执行上级制定的采购政策和法规,制定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办法及制度。
负责组织灵川县行政、事业和社会团体单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服务类的采购事务。
研究拟定灵川县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
负责监督执行灵川县政府采购合同。负责对供应商供货质量、施工质量、服务质量的跟踪监督和验收。

下属机构

  • 采购办主任 掌握灵川县采购办本科员工的工作、思想状态,负责监督和检查员工履行岗位责任制和执行行为规范的情况,搞好反腐倡廉,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负责灵川县采购办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与其它部门之间进行工作协调,完成灵川县采购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全面负责灵川县采购办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基建和后勤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确保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有序进行,并对领导负责。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制订并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采购工作。确保灵川县采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透明化。
  • 采购员 对产品质量进行动态跟踪,并及时向灵川县采购办主任反馈市场价格和有关信息。
    合理安排采购顺序,及时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确保灵川县紧缺物资和临床急需产品的及时采购。
    负责完成灵川县基建和后勤物资的采购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采购谈判结果起草各类采购合同,并报灵川县采购办上级领导审批。做好各项采购工作过程记录,并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