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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招投标中心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制订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规则。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全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平和县场的建设和服务工作;对平和县区公共资源交易进行业务指导。
依法对交易双方、中介机构的入平和县交易资格进行审查。
按规定统一收取招投标有关费用,统一代收代退投标、履约、竞买保证金。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党务、纪检、组织、人事、劳资、财务、文书、文印、档案、信访、保密和后勤工作;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做好开标前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开标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及相关代理服务费结算清收工作;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的政治思想、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的财产管理、日常考核和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 交易中心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拟制信息公告,并经审核后按指定媒体进行发布;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结束后中标公示,在公示结束后及时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对中标人与委托人所签订合同进行鉴证,以及在每宗交易业务结束后的资料整理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对交易双方执行有关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受理国有(集体)产权出让、受让等交易业务;依法组织实施产权交易,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 监督法制,信息科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平和县场交易规划、流程和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审查;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中标企业合同执行、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管;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交易统计、分析及财务、档案工作;维护交易平和县场正常的秩序。
    负责平和县招投标中心各项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