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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招投标中心

作为兴安县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方主体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和场所,依法受理、发布各类交易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全兴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兴安县场的建设和服务工作;对兴安县区公共资源交易进行业务指导。
依法受理、发布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的项目和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咨询服务等。
建立信息网络,健全招投标信息发布查询、咨询体系。

下属机构

  • 监督法制,信息科 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对各类招投标文件的审查;
    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中标企业合同执行、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管;
    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对专家库的抽取工作;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
    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兴安县场交易规划、流程和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审查;
  • 办公室 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工作计划、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调研和组织起草工作;
    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做好开标前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开标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及相关代理服务费结算清收工作;
    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党务、纪检、组织、人事、劳资、财务、文书、文印、档案、信访、保密和后勤工作;
    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的财产管理、日常考核和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 交易中心 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编制和审核进中心交易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征求委托人意见并经审查后组织发售;
    负责兴安县招投标中心开标结束后中标公示,在公示结束后及时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对中标人与委托人所签订合同进行鉴证,以及在每宗交易业务结束后的资料整理工作,
    协助做好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为交易双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为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活动提供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