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拆迁办
拟定和论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
组织泰宁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上报。
组织实施泰宁县清场验收工作并上报。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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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计划科
负责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协同泰宁县有关部门做好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工作。
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和预评估工作。
负责拟定泰宁县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上报泰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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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泰宁县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并建立房屋征收人力资源库和信用档案。
负责泰宁县听证会的组织工作。
承担泰宁县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承担泰宁县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基础工作;负责申请强制执行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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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科
负责处理泰宁县房屋征收信访和纠纷调解工作。
负责对泰宁县征收项目的清场验收工作。
负责对泰宁县征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泰宁县违反征收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