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投资管理中心
运用沙县自有资金,或受外部资金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对沙县上下游企业或价值链企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式重组、收购式重组、股权协议转让控股、公众流通股转让、投资控股收购重组、吸收股份并购、资产置换重组、债转股、合资控股、股权换资金、杠杆收购、战略联盟与离岸注册再合资等资本运作活动。
运用沙县自有资金,或受外部资金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但不限于金融理财、私募融资、财务顾问与投资咨询及企业资产证券化等内部投资活动。
运用沙县闲置资金,开展短期投资套利业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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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中心部长
根据沙县所需资金投入情况,组织制订项目资金需求预测。
组织落实经批准的资金投入计划,为沙县投资管理中心项目开发单位拨入资金。
组织沙县投资管理中心编制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并在部门内部进行讨论。
根据沙县投资管理中心项目立项情况,组织制订项目资金投入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