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区投资管理中心
运用南票区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战略性直接投资及财务性直接投资。
制订南票区具体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及管理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及债权等事务。
运用南票区自有资金,或受外部资金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但不限于金融理财、私募融资、财务顾问与投资咨询及企业资产证券化等内部投资活动。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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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中心部长
选择合适人员,组建南票区投资管理中心部门,确定岗位职责,起草部门管理制度。
根据南票区投资管理中心项目立项情况,组织制订项目资金投入预测。
组织落实经批准的资金投入计划,为南票区投资管理中心项目开发单位拨入资金。
南票区投资管理中心重大项目的投资谈判、签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