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鲁甸县社会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市级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和东部发达地区对鲁甸县的扶贫协作工作,组织、协调县直机关对口帮扶乡镇、村的扶贫工作和社会力量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鲁甸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负责鲁甸县扶贫行政执法;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组织、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负责鲁甸县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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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负责鲁甸县扶贫办对外协调、安全保障、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提出扶贫开发和促进鲁甸县经济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的建议。
负责开展鲁甸县扶贫政策宣传和扶贫开发培训工作,指导扶贫项目的实施。
组织制定鲁甸县扶贫办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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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科
承担{1扶贫资金审计的相关工作。
受理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鲁甸县政府公开信息牵头办理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1扶贫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扶贫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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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科
参与拟订鲁甸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
负责拟订鲁甸县扶贫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负责鲁甸县扶贫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1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