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丹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统计和建档工作;负责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承担推进丹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健全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等住房保障工作。
会同丹东有关部门拟定丹东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制订丹东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及住房租金标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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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负责丹东各企业资质年检工作。
负责丹东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对丹东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查验,核发“预售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参与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
负责签订丹东拆迁协议,查验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督促被拆迁户停水、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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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丹东现场勘察。
严格执行丹东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丹东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建立健全丹东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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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办公室
负责丹东房产管理局党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风建设、普法、老干部工作。
撰写丹东房产管理局迎检材料。
抓好丹东房产管理局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负责丹东房产管理局宣传教育新闻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