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会同克拉玛依市有关部门拟定克拉玛依市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制订克拉玛依市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及住房租金标准。
根据克拉玛依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研究拟订克拉玛依市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及相关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推进克拉玛依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健全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等住房保障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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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办公室
抓好克拉玛依市房产管理局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撰写克拉玛依市房产管理局迎检材料。
负责克拉玛依市房产管理局党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风建设、普法、老干部工作。
负责克拉玛依市文明单位创建及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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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克拉玛依市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严格执行克拉玛依市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克拉玛依市现场勘察。
建立健全克拉玛依市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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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股
负责签订克拉玛依市拆迁协议,查验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督促被拆迁户停水、停电;
负责对克拉玛依市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查验,核发“预售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参与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
负责克拉玛依市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克拉玛依市各企业资质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