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总工会
承担坡头区的全国和省劳动模范、全国和坡头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及上述人员的管理工作。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坡头区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中去。
协助市、州、地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推荐和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坡头区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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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部
参与监督检查坡头区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参加坡头区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负责参与坡头区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
指导坡头区各级工会参与对企业职工开展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培训教育工作和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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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坡头区工会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坡头区总工会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及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
负责对外联络工作。承办坡头区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调和监督坡头区总工会对各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行业工会、坡头区总工会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
负责坡头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意见的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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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工作部
负责坡头区职工解困基金的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参与涉及坡头区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救济、物价、住房等政策的制定。
负责参与坡头区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和实施监督。
负责坡头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